各镇街、教育局、团县委、妇联、关工委、开发区: 现将《滨州市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》(滨文明办〔2015〕9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组织,按要求开展好清明祭英烈活动。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清明祭英烈活动开展情况,并于4月8日上午11:00之前报送县文明办。邮箱:zpwmb@163.com。
主办:中共邹平市委宣传部(邹平市文明办)、邹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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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43-4288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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